海淀区动员部署学习宣传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

作者: 发表日期:2017-02-21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中组部、市老干部局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3月22日的海淀区老干部党校第一期培训班上,局领导对《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中组部负责人的答问向老干部进行了传达,对《意见》的深远意义进行了强调,使离退休支部书记明确《意见》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是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好《意见》,是老干部工作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海淀区将学习宣传《意见》做为一项重要学习和扎实践行的内容提出要求,旨在引起老干部工作部门及老干部对今后一段时期学习重点的重视和把握。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区老干部党校培训班要求,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结合全年的理论学习计划,确保把《意见》纳入学习重点,学习宣传到位,跟进落实到位。

  海淀区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维明要求班子成员反复研读文件,认真学习《北京老干部工作》刊登的中组部负责人答问做为理解文件的依据,率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张维明同志多次与分管领导及部分科长前瞻性讨论《意见》对促进老干部工作即将产生的巨大影响,研究学习宣传方案,并建议利用即将运行的《海淀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在以往传统宣传方式上增加强度和频率。随继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张维明局长要求全局干部,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要扎实贯彻全国双先表彰大会上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及市区老干部工作会议要求,深刻理解离退休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要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紧扣主旋律,发挥正能量。